历代志上第 24 章

祭司的职务

子孙的班次记在下面:的儿子是死在他们父亲之先,没有留下儿子;故此,供祭司的职分。的子孙的子孙,同着将他们的族弟兄分成班次。子孙中为首的比子孙中为首的更多,分班如下:的子孙中有十六个族长,的子孙中有八个族长;都掣签分立,彼此一样。在圣所和 神面前作首领的有的子孙,也有的子孙。作书记的的儿子在王和首领,与祭司的儿子,并祭司人的族长面前记录他们的名字。在的子孙中取一族,在的子孙中取一族。掣签的时候,第一掣出来的是,第二是第三是,第四是第五是,第六是第七是,第八是第九是,第十是第十一是,第十二是第十三是,第十四是第十五是,第十六是第十七是,第十八是第十九是,第二十是第二十一是,第二十二是第二十三是,第二十四是这就是他们的班次,要照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借他们祖宗所吩咐的条例进入耶和华的殿办理事务。

利未人名单

其余的子孙如下: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长子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 的子孙里有长子,次子,三子,四子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的兄弟是的子孙里有的儿子是的儿子有的子孙里有的儿子的儿子是没有儿子。的子孙里有的儿子是。按着宗族这都是的子孙。他们在王和,并与祭司人的族长面前掣签,正如他们弟兄的子孙一般。各族的长者与兄弟没有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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