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上第 24 章

祭司的职务

子孙的班次记在下面:的儿子是、、、。、死在他们父亲之先,没有留下儿子;故此,、供祭司的职分。的子孙和的子孙,同着将他们的族弟兄分成班次。子孙中为首的比子孙中为首的更多,分班如下:的子孙中有十六个族长,的子孙中有八个族长;都掣签分立,彼此一样。在圣所和 神面前作首领的有的子孙,也有的子孙。作书记的人的儿子在王和首领,与祭司、的儿子,并祭司人的族长面前记录他们的名字。在的子孙中取一族,在的子孙中取一族。掣签的时候,第一掣出来的是,第二是,第三是,第四是,第五是,第六是,第七是,第八是,第九是,第十是,第十一是,第十二是,第十三是,第十四是,第十五是,第十六是,第十七是,第十八是,第十九是,第二十是,第二十一是,第二十二是,第二十三是,第二十四是。这就是他们的班次,要照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借他们祖宗所吩咐的条例进入耶和华的殿办理事务。

利未人名单

其余的子孙如下: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长子。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 的子孙里有长子,次子,三子,四子。的子孙里有;的子孙里有。的兄弟是;的子孙里有。的儿子是、、;的儿子有;的子孙里有的儿子、、、。的儿子是;没有儿子。的子孙里有。的儿子是、、。按着宗族这都是的子孙。他们在王和,并与祭司人的族长面前掣签,正如他们弟兄的子孙一般。各族的长者与兄弟没有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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