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第 10 章

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 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证明,他们向 神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识;因为不知道 神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 神的义了。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义。

求告主名的必要得救

写着说:「人若行那出于律法的义,就必因此活着。」惟有出于信心的义如此说:「你不要心里说:谁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领下基督来;)谁要下到阴间去呢?(就是要领基督从死里上来。)」他到底怎么说呢?他说:这道离你不远,正在你口里,在你心里—你若口里认耶稣为主,心里信 神叫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口里承认就可以得救。经上说:「凡信他的人必不至于羞愧。」人和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众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又有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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