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 36 章

承业女子结婚的条例

的后裔,的孙子,的儿子,他子孙中的诸族长来到和作首领的以色列人族长面前,说:「耶和华曾吩咐我主拈阄分地给以色列人为业,我主也受了耶和华的吩咐将我们兄弟的产业分给他的众女儿。她们若嫁以色列别支派的人,就必将我们祖宗所遗留的产业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中。这样,我们拈阄所得的产业就要减少了。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这女儿的产业就必加在她们丈夫支派的产业上。这样,我们祖宗支派的产业就减少了。」照耶和华的话吩咐以色列人说:「支派的人说得有理。论到的众女儿,耶和华这样吩咐说:她们可以随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这样,以色列人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产业。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产业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产业。这样,他们的产业就不从这支派归到那支派,因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产业。」耶和华怎样吩咐的众女儿就怎样行。的女儿都嫁了他们伯叔的儿子。她们嫁入儿子、子孙的族中;她们的产业仍留在同宗支派中。这是耶和华在平原—边、对面—借着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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